寧政辦發〔2021〕4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決策部署,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工作,支持企業春節期間留工優工促生產,經縣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鼓勵外來員工留寧海過年
通過各種形式及時向外來員工發出留在寧海過年倡議和新春慰問。倡導企業落實員工節日福利,鼓勵企業為留寧海員工發放過年禮包、組織文化娛樂活動等,開展形式多樣的節日慰問和暖心服務活動,營造溫馨節日氛圍,關心關愛留守員工。組織縣內各大商場、超市、商業綜合體開展春節優惠活動。依托工會,對春節期間不停工、不停產的重點項目、重點工程、重點企業一線員工開展走訪慰問。職工可憑“5·1服務卡”享受系列迎春特惠活動,通過“甬工惠”參加年貨歡樂購、免費送體檢、公益培訓等。2022年1月30日至2月6日,在疫情可控情況下,留寧海員工憑居住證免費參觀縣內A級以上旅游景區(免收首道門票)、博物館,免費乘坐城區公交。鼓勵各大電信運營商提供“留寧海過年流量大禮包”等優惠服務,引導留寧海員工以網上拜年方式向親友傳遞祝福。〔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交通局、縣商務局、縣文廣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總工會、各鄉鎮(街道)及園區〕
二、支持企業搶抓生產先機
在堅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前提下,鼓勵訂單飽滿企業和建設任務重、工期緊的重大項目施工企業合理制訂春節期間生產建設計劃,根據實際情況調度增加第一季度產能安排。對2021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在2022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產值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對2022年第一季度新進規上工業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每家獎勵5萬元,其中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超出2000萬元以上部分,每10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合計最高獎勵15萬元。(責任單位:縣經信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春節期間建設不停歇的重大項目,涉及臨時用地復墾押金的,可以銀行保函的方式代替。(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人行縣支行)
三、支持企業降低生產成本
按照國家規定,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落實普惠性穩崗返還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費返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申請穩崗返還的,須按約定協議與用工單位分配返還資金。(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進一步推進減稅降費,全面落實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征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等稅收優惠政策。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按規定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寧海縣稅務局)
四、強化春節企業用工保障
在疫情可控情況下,春節前后開展“新春引才月”線上線下協同招聘活動,增加專場招聘場次,其中開展現場招聘會10場、赴外勞務協作招聘會10場。我縣企業參加由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的赴省外招聘活動,按照省外長三角地區1000元/家次、長三角以外地區2000元/家次的標準給予招聘補貼。充分發揮用工余缺調劑機制作用,鼓勵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行業協會、職業技工院校等為春節期間生產的企業提供用工和實習服務,滿足企業急需用工。開展“招工大師”選聘活動,鼓勵企業采取“以親帶親”“以友帶友”“以老鄉帶老鄉”等方式緩解用工矛盾。依托社區(行政村)基層平臺、行業協會、商會等開展精準服務對接,引導本地勞動力就近就業。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為我縣用人單位新輸入外來員工超過300名(須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且新輸入人數居前5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每家3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街道)及園區〕。
五、鼓勵外來員工堅守崗位
鼓勵春節期間生產的企業采取發放“留崗紅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環境等措施,提高留寧海員工春節期間堅守崗位積極性。對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間在我縣規上工業企業、限上服務業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和重大項目施工企業一線生產崗位工作,且2021年12月在甬繳納社會保險的非我市戶籍員工給予專項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過500元。員工專項補貼由企業代為申報,屬地鄉鎮(街道)審核,經“甬易辦”平臺發放。經信、住建、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要開展春節期間企業生產經營、留工用工、返鄉返崗等情況專項摸底調查,及時掌握企業春節開工、員工在崗等情況。〔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各鄉鎮(街道)及園區;配合單位: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
六、鼓勵返鄉員工盡早返崗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多種形式保障市外員工順利返崗。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對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租用(含合租)大巴車跨省“點對點”組織市外員工返崗,或省外勞務協作輸出地包車輸送市外員工返崗的,符合條件的按包車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自行到我縣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返崗就業的市外員工(含春節期間堅守崗位的留寧海員工調休返崗),符合條件的給予返崗交通補貼,補貼標準為市外省內100元/人、華東地區300元/人、華東地區以外500元/人。返崗交通補貼由企業代為申報,屬地鄉鎮(街道)審核,經“甬易辦”平臺發放。〔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各鄉鎮(街道)及園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大數據中心〕
七、切實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指導企業與員工協商制訂春節錯峰避峰放假和調休計劃。春節期間安排員工正常工作的企業,應按規定支付工資和加班工資。完善根治欠薪工作規程,全面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落實元旦、春節期間實體化辦公制度,加強隱患排查和糾紛處置,確保春節前欠薪問題動態“兩清零”,確保員工按時足額領到工資。(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縣信訪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總工會)
八、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要督促生產企業開展健康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引導員工增強疫情防護意識。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做好春節期間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規定,落實企業建立外地返崗員工登記和健康管理制度,確保做到全覆蓋、不遺漏。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向留寧海員工發放防疫禮包。(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配合單位: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商務局)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相關政策措施已明確施行時間的,從其規定;與其他同類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國家、省、市出臺或調整相關支持政策的,按新規定執行。
寧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