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有序用電〔2024〕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有關部門、相關企業:
為積極應對階段性電力供需緊張矛盾,確保我縣供用電秩序正常開展,根據寧波市能源局印發的相關通知,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修訂編制《2024年寧海縣冬季有序用電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2024年寧海縣冬季有序用電方案
寧海縣有序用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2024年寧海縣冬季有序用電方案
為有效應對2024年冬季用電高峰時期可能出現的用電缺口,將電力供需缺口對經濟社會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保障“穩經濟大盤”的社會發展用能需求,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重要部門單位用電不受影響,根據今年省、市負荷管理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寧海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執行有序,響應快速。進一步加強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及時發布電力供需預警信息,按照“空調負荷優先,有序用電保底”的順序啟動需求側管理方案,不斷完善需求側管理、負荷管理機制,有效提升應急響應能力。
(二)管理精細,有保有壓。統籌考慮碳達峰工作需要及保護小微企業發展空間,優先將重點用能企業、畝均效益DC類企業,以及用能效率較低的大工業、普通工業用戶作為負荷管理的首要調控對象,對重點保障企業(215企業、經信部門“白名單”)予以必要用能保障,杜絕無序用電和負荷管理“一刀切”,確保限電不拉閘,限電不限民生。
(三)規范業務,確保安全。健全“政企協同,合署辦公,聯合執法”的工作機制,扎實落實用戶組織、方案演練等工作。嚴格執行負荷管理工作流程,統籌安排負荷管理措施,做好用戶告知工作。對于執行不力用戶,采取政企現場督查方式,確保負荷控制到位。
二、負荷管理方案安排
(一)方案分級
根據全縣統一安排,2024年寧海區域負荷管理方案共安排錯避峰負荷31.0萬千瓦,分六級執行:
A級:0萬千瓦-5.2萬千瓦
B級:5.2萬千瓦-10.3萬千瓦
C級:10.3萬千瓦-15.5萬千瓦
D級:15.5萬千瓦-20.6萬千瓦
E級:20.6萬千瓦-25.8萬千瓦
F級:25.8萬千瓦-31.0萬千瓦
(二)負荷管理執行措施
1.錯峰用電戶,主要為工業企業,按重點限制企業、重點保障企業、普通企業三類安排輪休,具體參與企業參照附表1《2024年冬季負荷管理企業輪休表》執行。
2.應急機動負荷用戶,主要為1000kW以上大用戶,在大電網故障等短時缺電時,按照“限得下用得上,盡可能少用戶參與”的原則,在最短時間內迅速、有效進行錯避峰用電,以保障大電網安全,2024年共安排應急機動負荷3.1萬千瓦,具體參與企業參照附表2《2024年寧海縣有序用電機動避峰負荷用戶名單》執行。
3.為應對極端情況下電力供需矛盾,制定了《寧海縣電網超電網供電能力拉限電序位表》,當供電缺口超出應急機動和中斷負荷能力時,寧海縣供電公司應嚴格執行附表3《寧海縣電網超電網供電能力拉限電序位表》等應急措施,確保電網安全運行。
三、組織實施
(一)預警發布
縣供電公司要密切關注電力供需形勢,科學開展負荷預測,如預計實施需求響應不能滿足供需平衡情況下,及時提出啟動負荷管理預案的意見建議,縣負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經研判后,下達負荷管理預警。
各地鄉鎮(街道)接到縣負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負荷管理預警后,立即會同當地供電所通知所轄區域相關電力用戶,做好執行負荷管理方案的準備,有關重要電力用戶要及時檢查備用和保安電源,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
若由于機組非計劃停運、特高壓故障等不可控因素緊急出現供電缺口,縣供電公司應先期進行處置,通過啟動秒級可中斷負荷、停運應急機動負荷等方式保障電網安全穩定。當供電缺口超出應急機動和可中斷負荷能力時,縣供電公司應嚴格執行超電網供電能力拉限電序位表、事故拉限電序位表等應急措施,確保電網安全運行。有關事故和處置信息應第一時間報縣負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二)方案發布
預警發布后,縣供電公司要積極向寧波供電公司匯報溝通爭取支持,通過增大區域內統調電廠出力等措施,盡可能彌補或縮小電力供需缺口,縣負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電力供需情況啟動負荷管理A-F級負荷管理方案。
(三)方案執行
負荷管理執行期間,縣供電公司、各供電所應利用負荷管理平臺監測、統計負荷管理執行情況。對于執行不到位的用戶,當地政府應會同供電所,第一時間開展用戶現場督查,確保負荷控制到位。對于拒不執行的用戶,供電公司可中斷其用電。縣負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達取消負荷管理方案指令后,各供電所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告知相關用戶,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四、負荷管理主要部門工作職責
縣發改局:負責全縣負荷管理的綜合管理協調工作,牽頭負責全縣負荷管理方案編制工作,審核企業輪休、超供電能力拉電序位、事故限電預案和措施,負責日常節約用電監察工作。
縣供電公司:協助做好全縣負荷管理工作,負責電網運行調度和負荷管理的日常管理,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街道)制訂負荷管理方案。各供電所協同各鄉鎮(街道)做好負荷管理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加強對企業負荷管理執行情況的監控。
縣經信局:負責督促工業企業、重點用能企業落實負荷管理措施。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負荷管理時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縣住建局:負責督促施工單位落實負荷管理措施,負責對路燈、景觀照明燈、廣告燈、電子顯示屏等落實負荷管理措施。
縣商務局:負責督促商場、超市等商貿企業落實負荷管理措施。
縣文廣旅游局:負責督促星級賓館、飯店等落實負荷管理措施。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開展負荷管理時期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督促機關、事業單位及公共機構落實負荷管理措施。
縣信訪局:負責做好群眾有關負荷管理的信訪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刊登用電形勢信息,報道縣政府負荷管理的各項舉措,做好相關政策、措施的宣傳和引導,取得全社會的理解與支持。
縣農業農村局等其它負荷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負荷管理的相關工作,要利用各種途徑,加強全社會節約用電宣傳。
各鄉鎮(街道):負責屬地內及所屬企業負荷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建立長效機制。寧海縣有序用電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負荷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在迎峰度冬期間實行集中合署辦公,組織、指導和督促負荷管理工作的落實。各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深化“合署辦公,聯合執法”機制,設立電力保供專班,及時發布電力缺口預警,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有序開展錯避峰。負荷管理監督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要求各鄉鎮(街道)組建檢查隊伍,負責檢查轄區內用戶負荷管理執行情況,供電部門要配合政府部門建立負荷管理督查機制,對不執行負荷管理安排的企業,將予以強制性停電,確保負荷管理剛性執行。
(二)精準管控,加強分路負控建設。大力推進分路可中斷負荷改造工作,在電網緊急情況下或負荷管理執行不到位時,可緊急啟動分路負荷強制控制,實現精準負荷管控。
(三)數智應用,充分發揮負荷管理系統作用。充分利用數字化、信息化手段,發揮負荷管理系統作為負荷管理工作載體作用,確保負荷實際監測能力基本覆蓋本地區用電負荷,負荷管理的方案編制、執行、調整等全過程納入負荷管理系統。
(四)宣傳引導,關注社會輿論。強化與宣傳部門的溝通對接,加強用電形勢和節能宣傳,引導用戶安全用電、科學用電、節約用電。積極倡導低碳生活、低碳經濟,強化全社會節電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負荷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六、其他
本方案執行期間,如遇省、市用電政策調整,則另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