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966036/2025-68560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成文日期
2025-07-14
發布日期
2025-07-14
發布單位
縣民政局
【解讀】關于寧海縣公墓維護經費提取、使用和管理的暫行規定
政策原文
點擊查看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公墓的建設與管理,從資金提取、資金使用等方面,制定《寧海縣公墓維護經費提取、使用和管理的暫行規定》,明確各相關單位職責,進一步規范公墓管理。
二、起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
《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
《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
三、起草過程
政策修訂歷經調研、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等環節。縣民政局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鄉鎮等方式收集基層意見,重點針對公墓維護經費提取、使用和管理問題進行優化,最終形成規定文件并報局黨委會議審議通過。
四、主要內容與政策舉措:
1.經費提取機制
公墓單位需按售出墓穴收入的15%預留維護經費,確保覆蓋20年使用周期。鄉鎮(街道)負責審核銷售數據并監督村級“三資管理中心”落實。若預留資金不足,管理方須補足差額,且禁止提前超額使用。
2.資金管理與使用范圍
維護經費需專款專用,主要用于墓地日常運營(如安保、保潔、綠化、設施維修等)。村級公墓公墓經費使用需符合《寧海縣村級小微權力清單三十六條》要求,鎮級公墓參照執行。經營性公墓雖單獨建賬,但使用標準與公益性公墓一致,由民政和財政部門聯合監管。
3.監督與法律責任
縣民政局、財政局及農業農村局定期開展聯合檢查,將經費管理納入公墓年檢核心內容。嚴禁挪用或分配利潤,違規者按《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追責,情節嚴重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或法律責任。
五、名詞解釋
公墓:指為城鎮居民及其他規定對象死亡后提供的公共墓地,包括骨灰公墓和遺體公墓。
七、實施時間和適用范圍
新政策自2025年7月9日起施行,適用于全縣公墓。
八、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寧海縣民政局社會事務科
解讀人:王綱
聯系電話:0574-8958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