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點擊查看一、起草背景
為認真貫徹落實《寧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條例》,按照《寧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持續鞏固全縣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成效,進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寧海縣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二、起草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浙江省消防條例》;
3.《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
4.《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登記管理辦法》;
5.《寧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條例》;
6.《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甬政辦發〔2025〕10號)。
三、起草過程
1.2025年4月,成立起草小組,先后4次召開研商會,形成征求意見稿;
2.2025年5月7日-5月12日,先后2次征求縣級相關部門及鄉鎮(街道)意見;
3.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開征求意見,未收到群眾反饋意見;
4.2025年6月23日經合法性審查;
5.2025年6月25日,經縣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四、主要內容
(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1.底數排查(2025年4—6月):通過“拉網式”排查,全面掌握居住和生產經營性出租房的基本情況,重點聚焦消防、結構、治安等領域隱患,全面開展隱患問題排查和登記,做好安全隱患的初步判定,利用“寧好租”系統建立“一房一檔”臺賬,確保全縣出租房信息采集率達90%以上。
2.隱患整治(2025年4—8月):針對消防安全、房屋結構安全和治安安全等安全隱患,進行分類處理。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危房出租、治安違法行為等,采取立查立改、限期整改或依法處置等措施;對D級危房立即停用并疏散屋內和周邊人員,解危前停止租用;對利用出租房從事黃、賭、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要嚴厲打擊,深挖幕后犯罪團伙。
3.鞏固提升(2025年9—10月):成立縣公安、住建、應急、消防救援等多部門聯合指導小組,通過抽查、座談等方式確保整治成效,及時總結經驗做法,不斷完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常態化安全監管
1.消防安全:規范配置出租房內消防安全設施設備,督促“三合一”場所、電動自行車違規充停、電梯等隱患整治,推廣智能消防設備(如聯網式感煙報警器),加強基層消防力量培訓,組織群眾參與自查自糾。
2.房屋結構安全:重點圍繞農村自建房和年久失修、結構老化等問題突出的出租房,常態化開展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違規裝修投訴機制,鼓勵社會監督。
3.治安管理:落實出租人和承租人信息登記和報送制度,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線索。
4.租賃市場監管:推行合同備案制度,規范中介行為,打擊虛假房源,建立信用獎懲機制。
(三)長效機制建設
重點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建立出租房安全管理綜合協調機制,加強《寧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條例》社會宣傳,推動各部門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全面凝聚全社會安全共識。
(四)適用對象
1.管理主體: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部門(如公安、住建、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及村社基層組織。
2.責任主體:出租房產權人、出租人、承租人、房屋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互聯網平臺。
五、名詞解釋
出租房:出租人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用于居住、生產經營的房屋。
“三合一”場所: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一種以上使用功能違章混合設置在同一空間內,且住宿區與其他功能區未設置有效防火分隔的建筑。
群租房:用于出租的商品房同一套間內同時設置十個以上出租床位,或者在其他居住出租房的單幢建筑內同時設置十個以上出租床位的出租房。
C級/D級危房:C級危房是指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處于危險狀態,構成局部危房;D級危房是指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體處于危險狀態,構成整幢危房。
六、關于適用范圍和施行時間的說明
適用范圍:寧海縣行政區域內
施行時間: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七、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寧海縣公安局
解讀人:葛主棟
聯系電話:0574-6534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