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寧波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
根據《規定》,政府機關所制作、獲得或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鎮編制了《大佳何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您可以在本鎮的網站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本鎮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按照“政府信息目錄編制要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的要求,當前政府信息按照組配分類編排。其中,組配分類有“機構概況、政府公文、人事信息、財政信息、年度報告等內容;
? ? 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日期、發布機構、公開類別、索引碼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公開方式、責任處室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二、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本鎮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
1、管理規范和發展計劃方面難得政府信息;
2、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政府信息;
3、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政府信息;
4、政府機構和人事方面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 公開形式
1.線上公開:本鎮網上公開的信息為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具體網址為http://www.xinyihao.com.cn/col/col1229129038/index.html?number=L0101。
2.現場查閱點:大佳何鎮政務公開專區,地址:大佳何大何西路6號,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夏時令);13:30-16:30(冬時令)(節假日、公休日除外),聯系電話:0574-65152028。?
● 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大佳何鎮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 申請條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寧海縣人民政府和大佳何鎮人民政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 ??? 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原則,按照對等的原則處理。
● 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為大佳何鎮人民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辦公地址為大佳何鎮大何西路6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夏時令);13:30-16:30(冬時令)(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受理機構聯系電話:0574-65152028,傳真號碼:0574-65152031,通信地址:大佳何鎮大何西路6號,郵政編碼:315621,電子郵箱地址:djh_xxgk@ninghai.gov.cn。
● 提出申請
向本鎮提出申請的,推薦填寫《大佳何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能性以在本鎮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鎮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本鎮將當場答復或者立即答復予以公開。
1、 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鎮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具體網址為http://app.ningbo.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61&groupid=807&userids=G|807;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通過網上發送即可。
2、 信函、EMS、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EMS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 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4、 特別程序。申請人申請獲取社會保障等方面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鎮提交書面申請;本鎮已經采用了網上身份認定技術,可以確認網上申請人的身份,申請人也可以通過網上進行申請。
?本鎮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郵箱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公民申請需提交以下材料:
(1)《寧海縣大佳何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寧海縣大佳何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 申請辦理及期限
鎮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鎮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 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遵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寧海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如需提起行政訴訟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五、地址和交通方式
地址:寧海縣大佳何鎮大何西路6號
社會中巴:寧海縣總站起,乘坐寧海-大佳何
自駕:寧海城區-興海路-梅丹線-大何路-大何西路
寧波梅林高速-梅丹線-大何路-大何西路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areacode=330226),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